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各会员企业注意:小微企业减税啦!
减税!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,从今年到2017年,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。长安将又有一批小微企业可享受此政策优惠。
【申报条件】
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
【办理流程:如何申报享受优惠】
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是季度进行预缴申报,年终进行汇算清缴,新政实施后,预缴申报时,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直接填写申报表即可自行备案享受优惠,无须经过税务机关审批。
企业相关负责人可登陆(东莞市国家税务局http://www.gd-n-tax.gov.cn/pub/001005/或致电东莞市 12366 咨询热线了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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